文章首发于《中国新闻周刊》总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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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小而精的合作。
合作对于获得诺贝尔奖有好处,因为有时候合作不仅对实验有好处,而且也是很好玩的事。结合不同专家的智慧,说不定真能有一个大的发现。但是,合作要小而精,不能大而全,一般不要超过两个人。为啥呢?很简单,通往诺贝尔奖的船上,只能挤得下三个人,因为一项诺贝尔奖最多就颁给三个人。
因此,另外两位合作者就得好好挑选了。人多了,说不定一些潜在的合作者成为了竞争者,就得不偿失了。
第四,诺奖“血统论”。
尽管“血统论”是不公正的现象,但诺贝尔奖的获得或多或少沾染了遗传和世袭,这可能是近朱者赤的体现。至今,共有7位诺贝尔奖得主的后代也获得了诺奖,四对夫妻一起获得了诺奖。例如,居里夫人和其丈夫皮埃尔获得了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而他们的女儿、女婿获得了年的诺贝尔化学奖。
第五,到一个曾经得过诺奖的“大牛”的实验室去工作。
很多诺贝尔奖得主都受益于这条法则。例如,英国剑桥大学的医学研究委员会实验室,其中走出过不少于9位诺贝尔奖得主。这其中更有科学界的泰斗弗雷德·桑格(FredSanger),他因为蛋白质氨基酸测序和DNA测序获得两次诺贝尔化学奖(和年)。
实际上,在这其中,他还发明了RNA的测序法,但是并没有因此获得诺贝尔奖。看来,瑞典皇家科学院的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没有颁发三个诺贝尔奖给同一个人的“习惯”。
第六,在一个将会获得诺奖的“潜力股”的实验室工作。
这一条非常有用,甚至比第五条管用。如果能够进入那样的实验室,而且参与了重大发现,将是非常有益的。能够找到一个很有潜力的黑马,并且能够搞出大发现,同时你的老板还愿意同你共享诺贝尔奖的荣耀,那么就要恭喜你了!
然而,不用想也知道,这很难。你还需要确定,重大发现是在你离开实验室之前就会获得,要不然就亏大发了。
第七,运气加勇气。
很快,一个非正式的调查就会给出这样的结论:运气,是获得诺奖的最大因素。可能的原因是,当人们都认为一项公认的理论正确的时候,结果却证明它是错的,而我们往往还坚持继续基于这个公认的理论进行实验。然而,如果我们足够幸运,果断地抛弃这种公认的理论,那么很可能我们就将迎来重大发现。
然而,这种转变不仅需要运气,更需要勇气。
第八,不要套近乎或搞公关。
一切以诺贝尔奖为中心,这一点被太多人证明简直是灾难性的错误。很多人在提名后确信自己将要获得诺贝尔奖,于是他们就开始准备自己的获奖感言,开始计划着四处游学讲述自己的成就。这还不如不知道被提名,然后在一个早晨接到来自斯德哥尔摩的电话,这将是多么大的惊喜!
实际上很多人做得更出格,他们每年年底把自己的文章寄给诺贝尔奖委员会,作为对委员会的提醒,来表示自己取得了多大发现。这显然是在套近乎和搞公关。但是,这种人是肯定不会被提名的。你可以想象,那些评审人们晚上在酒吧里,谈到这样的人会笑成什么样子。
第九,对瑞典科学家好一点
与人为善不仅是对的,而且对于获得诺贝尔奖也是必须的。有些诺贝尔奖得者会因为曾经挑战错了对手,本应该得到的诺奖却被严重推迟了。因为谁也不会知道,你所挑战的人是不是已经进入了诺贝尔奖的评审委员会,或者你们干过一架之后他就成了评委会成员。
相对来说,这一条太容易了,罗伯茨本人就认为,大多数瑞典科学家都是“和蔼可亲的人”,而且很有合作精神,尤其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可以成为酒桌上的知己。所以,从现在开始还来得及——对所有瑞典科学家都要好一点。
第十,学生物,错不了
为啥学生物?原因太多了。首先,生物学很有趣,与日常生活相关,而且还有太多的领域没有弄清楚。相对于其他领域,生物学领域获得诺贝尔奖的概率会大很多。生物学包括了很多内容,一不小心就进入了全新的世界和新的交叉学科,这会非常有意思。
再次,生物学不像物理、化学亘古不变,生物学总在进化,昨天的真理,今天或许就不适用了。最后,与生物学相关的诺贝尔奖有两种,即诺贝尔化学奖,以及诺贝尔生理学奖或医学奖,这其中一半都发给了生物学家,这样,你就提高了50%的获奖概率。
当然,在所有这10条原则里,第一条最重要,如果说有例外的话,那就是美国科学家莱纳斯·鲍林,他在第二次获得诺贝尔奖时没有遵守这一条。因为第二次获得诺奖的概率确实比平均概率高了不少。
当然,罗伯茨的十项忠告只是一家之言,相比较而言,杨振宁的话也许更有“东方智慧”。要听清楚了,杨振宁只是说中国未来20年“有诺贝尔奖级的科技成果出现”,他没有说未来20年中国本土有科学家能够获得诺贝尔奖。其实他这是在印证“罗伯茨法则”的最重要的一条:无心插柳,不要有意栽花。
读了第十条,
相信你一定会将此文转给喜欢学生物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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