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来自深圳的科学家贺建奎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由于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被编辑,她们出生后即能抵抗艾滋病。不过,“基因编辑婴儿”一事宣布后引来多方质疑,质疑的内容集中于该项研究涉及的伦理问题、必要性和安全性。
基因编辑虽然不是一项新技术
但“基因编辑婴儿”的出生
却震惊了业界内外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其面临的医学风险和伦理问题备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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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基因到底是什么技术,它可以用在哪些方面?
在伦理上和法律上又将面临哪些问题?
截至目前各关联方回应汇总:
原稿《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文章已检索不到;
医院:没做过此项目;
深圳医学伦理委:试验未经医学伦理报备,已启动事件调查;
伦理审查文件“签字”者:不知情、未参会、没签字;
南方科技大学:贺建奎已停薪留职,该研究未向学校报告。据中青报调查,贺建奎企业有南科大股份,临床试验获注册;
超百位科学家联合声明:危害不可估量,强烈谴责;
国家卫健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调查核实。
贺建奎在一段团队视频中曾回应争议:我知道会有争议,但我愿意为有需要的家庭接受指责。
两家专业学会(中国遗传学会基因编辑研究分会和中国细胞生物学会干细胞生物学分会)联合发声:对这一严重违反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违背医学伦理和有效知情同意的违规临床应用表示强烈反对并予以严厉谴责。
编辑基因到底是什么?一张图读懂↓↓↓
基因编辑婴儿涉嫌违反多项法规
饱受质疑的基因编辑婴儿,除了技术上的风险、伦理上的质疑,还涉嫌违反相关审查法规。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表示,此举主要涉及到医学伦理方面的问题,同时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如果仅作为一个医学实验,这个事件的成功率是多少,用人的生命做代价,这个行为本身违反医学伦理。
“编辑基因婴儿产生了一个所谓的抗体,表面上看是一个正义的行为,但是通过基因干预的方式非常有可能对基因组产生破坏,对下一代产生的隐患到底是什么,人类有没有能力或者有没有权利去干预这种自然的法则这是一个问题。”
更严重的是,编辑基因婴儿还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与伦理规范。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主编助理、青年编委王玥介绍:“这件事情显然在合法合规性上存在问题,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开展涉及人生物医学研究,一定要通过伦理审查。”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属于第三类(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等)的医疗技术首次应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
伦理审查则参考科技部和原卫生部年联合颁布《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第六条规定:利用体外受精、体细胞核移植、单性复制技术或遗传修饰获得的囊胚,其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不得将前款中获得的已用于研究的人囊胚植入人或任何其它动物的生殖系统。
此外,从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当符合知情同意、控制风险等伦理原则,其中控制风险原则要求首先将受试者人身安全、健康权益放在优先地位,其次才是科学和社会利益,研究风险与受益比例应当合理,力求使受试者尽可能避免伤害。
“这件事本身应该是不能通过伦理审查的,通不过也就不应该开展这个研究。”王玥说。事实上,医院医院与贺建奎出具的伦理审查有关。
有关最终可能的处罚方式,王玥表示还要看进一步的事实,目前关于项目在哪实施、伦理审查申请书的真伪等事实尚不明确。
王玥表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符合相关情形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进行处理,具体包括,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过登记范围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医师执业违反规定的处以警告、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日晚间,四川舟楫律师事务所46名律师联名发布声明,建议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对贺建奎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对两名婴儿采取隔离保护措施,立即对两名婴儿的健康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调查此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各方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广东省卫健委也已表示,针对基因编辑事件已展开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接下来贺建奎与基因编辑婴儿要面对的
还有很多
此事到底是基因学的一大突破
还是危害人类伦理的毒瘤
且让我们放宽心
静候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吧
素材来源:央视新闻、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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