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基因真的自私吗

乾道

基因和个体的利益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完全一致的,那我们就没理由指控基因是自私的了。——乾道

01

若无进化之光,

生物学毫无道理!

这本早在年就出版,并在社会各界引起轩然大波的绝对大部头巨著,中国战略营销行业特别推崇的书,它就是:《自私的基因》。

本书作者理查德·道金斯,是英国著名的生物学家,牛津大学的教授,也是英国皇家科学院的院士。

年,英国《前景》杂志会同美国《外交政策》杂志,评选出了“还在世的全球名最有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道金斯,赫然在列。

▲RichardDawkins,—

这本《自私的基因》正是道金斯的代表作,他提出的“基因观”可以说直接就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认知,并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而这个影响——至今都还在延续。

那么,这本书到底说了什么惊世骇俗的观点呢?

道金斯在书中宣称:

这个世界,实际上是由基因所主宰的!而所有生物(请注意是所有生物),包括人类,也不过是基因的“傀儡”而已!

他说:

基因,有一个最突出的特性,就是它“无情的自私性”。而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也都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

换言之,人为啥这么自私啊?啊!因为基因本来就很自私!

至于那些...在动物界里各种看起来并不自私,甚至还很无私的“利他行为”,道金斯也通过大量的事实和层层论证,完美解释了其背后内在的——“自私动因”。

此话一出,整个科学界就围绕这本书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支持道金斯的人认为:

这是一场生物学的认知革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而反对他的人则表示:

那些关于基因自私,人没有自由意志的论述,不光错得离谱,还会对我们的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心理学家兰道夫·奈斯说:

人类的利他行为,居然是基因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这真是科学史上最令人感到不安的一个发现了!我头一次听说这一理论后,接连几天都睡不好觉。

科幻作家刘慈欣也说:

《自私的基因》最大的特点,就是“冷”,比“冷静”更冷的“冷”,不动声色地就揭示了生命的本质。

而当初在北大任教的吴国盛教授说:

这本书,让人类绝望!▲书籍封面:超现实主义画家Desmondmorris,于年创作的TheExpectantValley

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得主雅克·莫诺有句名言,他说:

进化论最奇特的地方,就在于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懂进化论。

很多哗众取宠的批评家们有一个特点,就是不愿意读书,只喜欢读标题。于是看到书名就会望文生义,以为这本书是在告诫大家说:

啊~~~人没有自由意志~~~人是机器~~~人本性就是自私的!

雅克·莫诺这句话,就非常适合描述这些人。

基因是自私的吗?

当然不是,任何有正常智商水平的成年人都知道这是一种比喻(这是不言而喻的)。就好比我们读过的《贪婪的多巴胺》,你说,多巴胺真的贪婪吗?当然不是,因为这只是一种比喻。

道金斯自己也说过:

这本书主要是探讨自从生命出现之后漫长的亿万年里,基因,对于自然界的影响。所以这书的书名,其实叫《不朽的基因》会更加合适——“自私”这个词,情感色彩太重,引起了太多不必要的争议。

因此,我们读这本书,重点也不在这些争议上,说白了,我们的重点,是“基因”,而非“自私”。

《自私的基因》作为进化论领域的名著,除了一些因道金斯的“比喻”和“拟人化的用词”导致的误会之外,还包含了大量来自分子生物学、古生物学、动物行为学、博弈论、人类学等学科的硬知识,信息量真的特别丰富。所以我们的重点就在这里。

我们在本文指主要以一种“基因的视角”,来重新审视生命。

1.浅谈“进化论”

我们以前在初中的生物课本上都学过达尔文的“进化论”,可实际上关于进化论的理解,我们接触到的内容里,有很多广为流传的错误。

比如:生物的进化,是有一个“方向”的,也就是从简单到复杂,由低等到高等。

换言之,进化会让生物变得越来越完善。

这就是一个最典型的错误。

进化论毕竟不是用“数学语言”描述的,所以各行各业的人都能从文字中理解一部分“自己愿意接受”的内容。所以等进化论最终传到我们耳朵里,就难免掺杂了很多个人的、错误的理解。

遗传学家史蒂夫·琼斯说,

进化论就像是一张“政治沙发”,谁的屁股坐上面,它上面就会变成什么形状。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到位。

那么,“进化论”,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呢?博大精深的中文把它概括成了八个字: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前4个字:物竞天择,虽然不是很准确,但也没什么歧义,说的就是“自然选择”!但后4个字:适者生存,这就给人们带来了很多误解。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就好像是,生物可以主动适应环境似的。谁适应了,谁就活下来。所以咱们要自强!因为谁不适应,谁就死!

实际上,生物的进化完全就是随机的,没有任何想要迎合大自然变化的意思。

当然,环境的变化也是随机的。

今天地震,明天海啸,大自然也不会顾虑任何生物的意见:啊~~那个东北虎前两天刚生了俩小宝宝,好可爱!那我的地震就往旁边挪个10公里吧!大自然是不会这么做的。

因此,生物能不能适应,靠的是“运气”,生物本身,是没有能力主动适应环境的。

在一代又一代的繁衍过程中,某些动物它会被动地呈现出更适应环境的“优势”出来。那么相对的,有些动物也一样会呈现出更不适应环境的“劣势”出来。只不过,那些不适应的都死掉了而已。

这也就是说,进化,是没有方向的!

相比几十亿年前的单细胞生物,现在的人类确实是更加复杂了。但是请注意,这并不代表这就是进化的“方向”——如果什么时候环境突然来个大剧变,导致大型生物不适合生存了,那么此时,生物进化说不定就会往更简单、更小型的方向进行。因为体型大的都死光了。

因此,进化,是随机,且多方向的。

更重要的是,体型变大还是变小,结构更复杂还是更简单,这些,如果我们不把时间跨度拉长,就很难说哪一种更好。

比如,“你”和“我”都是万年前生活在非洲东部原始森林里的古猿。本来呢,咱俩都活得挺好的,但突然有一天,地面逐渐出现了一道巨大的裂缝:一端的陆地上升,一端的下沉,从前茂盛的森林大面积减少,很多地方都变成了稀疏的草原。

那这时候,咱俩肯定都想往那些仅剩的原始森林里跑啦!因为在茂盛的森林里,生存下去的概率可比在大草原上要大多了!可是,森林的资源又是有限的。你比较强壮,我打不过你,那么自然,一定会有一批“像我这样”的古猿竞争不过“像你这样”的古猿,所以我们没能在所剩不多的森林里站住脚,就被驱逐出森林,走向了稀疏的草原。

那么,你算是生存下来的“适者”吗?

肯定不是的!

你这批古猿后来绝大部分都在进化的道路上灭绝了,少部分繁衍到现在的也都成了保护动物;反而是我这批被迫来到草原上的古猿,在后来几百万年的进化道路上,虽然也是大部分都绝灭了,但仍然留下了那么“一支儿”(智人)。

所以,我,才是那个“适者”。

再举个例子:大约在万年前,人类祖先有一个叫做MYH16的基因发生了突变,这个突变的结果是:下颌骨变小了,因此下颌的肌肉也萎缩,变得很无力了。

这意味着,作为一个生物,居然丧失了强大的“咬合力”,有些东西你根本就咬不动。

这明显就是个“劣势”。但是,如果咱们把时间线给拉长就会发现,这个“劣势”,其实是真正的“优势”。

为什么?因为下颌骨的缩小,同时也带来了肌肉对颅骨的释放。于是,颅骨的空间更大,大脑也就有了更大的空间生长,我们就越来越聪明了!

因此进化过程中,什么“好坏、优劣”,如果不把时间拉长个几百万年,是根本看不出来的。

今天,人们口中所谓的“进化论”,已经不是达尔文当初写的《物种起源》这本书的原文了。进化论是一个一直在发展的科学理论,从达尔文、华莱士、赫胥黎、赖尔、胡克那个时代开始,后来又经历了动物学、植物学的研究,细胞的研究,遗传现象的发现,DNA分子生物学的发现,基因组、微生物组的研究,一步步递进了年。

进化论一直在变,也一直在更新,每一次更新都比之前更准确,更有依据,更符合观测的结果。

生命现象是如此复杂。而进化论,是唯一一条能把生命现象串起来的线索,就像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所说:

若无进化之光,生物学毫无道理。02

达尔文的棺材板儿快压不住啦!

1.用进废退

长颈鹿,虽然名字里带个“鹿”字,但它并不是鹿哦!正如河马不是马,蜗牛不是牛,熊猫不是猫,袋鼠不是鼠。长颈鹿也是一样,它和“鹿科动物”并没有亲缘关系。

长颈鹿其实也不是从一开始就有长脖子的。我们就管那个短脖子的祖先叫“短颈鹿”好了。

短颈鹿的脖子,到底是怎么变长的呢?

对于这个问题,最著名的论战来自拉马克与达尔文。

拉马克认为:

当时因为环境改变,低处的树叶越来越少,所以为了吃到高处的树叶,短颈鹿就得使劲儿抻脖子,越抻越长,然后下一代的脖子就会变长那么一丢丢,之后一代一代的,就出现今天这种长颈鹿了。

这个其实就是“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用多了就进化,放着不用就退化,而这些特点都会遗传给后代。

所以按照拉马克的意思,施瓦辛格要是生个儿子,那一出生就是浑身“腱子肉”。

但达尔文不同意这个。达尔文的意思是:

短颈鹿的脖子,本来就是有的长点,有的短点,这是随机的。而环境改变之后,那些脖子短点的就都饿死了,只剩下脖子长点的了。于是这么一代一代的,就出现了今天这种长颈鹿。

拉马克和达尔文谁对谁错呢?当然是达尔文对了。

因为后天获得的特性基本上是无法遗传的,只有生殖细胞内部携带的变异才可以遗传。说得专业一点就是:拉马克的“获得性遗传”是错误的。正确的,叫“可遗传变异”。

两个因交通事故失去手臂的人,他们生下的孩子,也不会因此而没有手臂。同理,两个单眼皮的人都割成双眼皮,都染发,生出来的孩子也还是单眼皮和黑发。

不过后来还真有科学家做过验证工作。19世纪的德国科学家威斯曼就做过一个有点血腥的实验:他把雌雄老鼠的尾巴剪短,让它们交配,然后再把后代的尾巴剪短,继续交配。这个实验做了21代,结果老鼠后代的尾巴并没有因此变短或消失。

所以,当初进化论进入中国时,清代学者严复翻译的那八个字儿:“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更符合“拉马克的进化论”,而不是“达尔文的进化论”。

2.“适者”与“物竞”

遗憾的是,进化论到今天还是被笼统的描述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这话听着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其实还真经不起什么推敲。

比如,什么叫“适者”啊?生存者就是适者呗!

这不就是“用结果倒推原因”吗?等于是先射箭再画靶子,那岂不是次次都能射中靶心了吗?

“适者生存”就是句废话。

为什么是你生存了啊?因为你适应了;那怎么证明你适应了啊?因为你生存了。

这不还是“循环论证”吗?如果这都不叫废话,那什么叫废话呢?简直是毫无意义。

而“物竞”这两个字,其实也有问题。这也是一个被人们误解最多的进化论思想。

你也许听过这么一个笑话:

有俩人去非洲旅游,突然碰见一头狮子,于是撒腿就跑。一个人气喘吁吁地问另一个:“你跑那么快干嘛?你再快,能快得过狮子吗?”另一个就说:“我不需要比狮子快啊,我只要比你快就可以了!”

这虽然是个笑话,但很好地表现了我们的误解,——我们一说到“物竞”,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弱肉强食,丛林法则”。

这就和上面说的长颈鹿一样,生物其实并没有办法主动往某个迎合自然环境的方向变异,当然,它们也不能自己告诉自己说:

“为了生存!努力变异!努力适应!”

这是不可能的。

进化是随机的、被动的、多方向的——有变异出优势的,也有变异出劣势的。因此,自然界虽有竞争,但绝对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种赤裸裸的、血淋淋的、需要靠后天的努力进行的竞争。

真实的生存竞争有三种形态:种内竞争、种间竞争和环境竞争。

第一个:种内竞争,说的就是“被狮子追赶时看谁跑的快”的那种。同一物种的两个个体,因为居住环境、能力禀赋、生存压力几乎可以说是完全一样,就连生存空间和生存机会都高度重叠,所以彼此间的竞争就非常激烈。

问题是:参加这种竞争的都是一个个“生物个体”,所以竞争的时间最长也不会超过个体的寿命。那么很显然,在这么狭窄的时间窗口里,生物个体根本就来不及发展出什么独特的竞争优势。换言之,它们比拼的,只不过是现有能力的微小差异。

而生物界更普遍的竞争是:种间竞争和环境竞争。但这两种竞争的方式就和第一个完全不同了。

种间竞争,通常都是一种“共生关系”,比如在海洋里,?鱼可以靠头顶的吸盘,吸附在鲨鱼或鲸鱼身上,跟着它们潜入深海,吃它们捕食剩下的残羹剩饭,这就是一种“利己但不损人”的共生;

▲?鱼“搭便车”

再比如,生长在高山和极地的“地衣”,其实就是苔藓和真菌的“共生体”啦。苔藓为真菌提供养料,真菌则为苔藓提供保护。是两者的合作,保证了地衣在恶劣环境中生存。你看,这就是一种“你好我也好”的共生。

▲岩石上的地衣

再举个例子,比如斑马和瞪羚,这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物种,但它俩都生活在非洲草原上,都是食草动物。食物来源和生存空间都高度重合,它俩却相安无事,过的是井水不犯河水的日子。也许它们两个物种一开始会有高强度的竞争,但它们在这种“竞争压力”下,都分别演化出了不同的生存能力。

比如斑马,它主要吃青草的叶子,取食容易,但是纤维太多,营养不丰富,所以它发展出了很长很长的肠子来帮助吸收青草叶子的营养;而瞪羚呢,主要吃青草的根部,吃起来比较费劲,但是营养成分更足。所以它的嘴巴和牙齿,发展出了更方便挖掘草根的构造。

▲好邻居

这种竞争,才是真正的竞争。自然界的竞争不是跑过去喊俩嗓子打一架,不是看谁肌肉更强,牙齿更锋利,而是看谁能靠基因突变发展出“生存优势”。

第三种,环境竞争。比如,同样生活在天寒地冻的北极,但动物适应环境的方式却五花八门:有的是长出厚厚的皮毛来防止热量流失,比如北极熊;有的是发展出在地下冬眠的技能,比如北极黄鼠;还有的是获得了长途飞行的能力,直接跑到别的地方去避寒,比如北极燕鸥。

这些,都是它们和环境竞争的方式。

种内竞争,就好像是站在擂台上一对一单挑,但这种,拼的根本就不是变异。

种间竞争,就好像是不同的生物在同一家组织里共事,说的专业点,就是寻找“生态位”——就像我们上面说的斑马和瞪羚一样,你要做的,是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位置,而不是跟别人抢位置。

环境竞争,比如短视频平台,每一个播主都想在这里活下去,但活下去的方式却很不一样:比如有些播主是赚点击率,然后接广告为生;有些播主则根本不在意点击率,而是做电商,靠一些固定的客户群体为生;每个物种都发展出了完全不同的生存方式。

上面说的这些所有物种的所有生存方式,比如斑马、瞪羚、各种视频平台上的播主,这一切的一切,可不是它们自己一开始就主动选的。

因为生物没有这种能力。

事实上当初参与生存竞争的,是一群斑马、一群瞪羚、一群播主——它们都在一代一代的繁衍中随机地、多方向地、被动地突变出了各种优势和劣势。而那些突变出劣势的斑马们、瞪羚们、还有各种播主们,都死光了。

所以剩下的,就成了所谓的“适者”,那么此时我们就可以说,它们,是被“选择”了。

进化论,压根就不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而是“随机变异,自然选择”。

03

自然选择,到底在“选什么”?

1.自然界里的“自私”如果你小时候看过《数码宝贝》,也许脑海中就会不自觉地响起一首熟悉的BGM,接着,你开始产生画面感,画面中,主人公手持的“暴龙机”,突然就发出了一道“进化之光”——“亚古兽”究极进化,成了“战斗暴龙兽”!▲《数码宝贝》其实,进化论里的“进化”,不是这样的。同样的道理,当我们一听到“自私”这个词,也会立即联想到某种特定的行为或状态。实际上,自然界里的“自私”,完全就是另一回事。我们有必要替道金斯再次强调一下:

当我们谈“生物进化论”时,“自私”这个词,不带有任何道德含义。毕竟,绝大多数地球生物都没有什么道德观念。

“自私”这个词,主观色彩太强,它事实上也只适用于人类的道德观念罢了。而在自然界中,自私,描述的是一种“客观现象”——因为任何一个活着的地球生物都有一种“本能冲动”,就是想要最大化它的生存和繁殖机会。至于什么其他物种的利益,根本就不在生物的考虑范围之内。比如在过去很久之前,真的出现了一种一点儿都不自私,还特别大公无私的生物。这些生物每次生孩子时,总会为别人的利益考虑。他们会想:

如果孩子越来越多,那么自己的后代不是会跟别的生物抢资源吗?不行!我得给别的生物腾出生存和繁殖的空间!

那么这种无私生物的结局就是会被淘汰。因为不管它自己多无私,它的那些仍然非常自私的同类照样在不管不顾地大量繁殖。这样一来,无私生物的比例就会越来越低,最后降到零,从基因库中消失。我们甚至可以做一个更加极端的假设,假设,一开始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大公无私的,那么会如何呢?他们还是会被淘汰,无非是多花点时间而已。为什么呢?因为突变是随机的,这些无私的生物在繁殖后代的过程中,或早或晚,都会通过基因变异产生“自私的后代”,那么这些自私的后代就会通过毫无节制的繁殖成为最终的胜利者。其实人体内的癌细胞的逻辑,就和这个道理类似。所以,我们今天生物界的所有生物,都是自私的。我们这里说的“自私”,不带有任何道德含义。当然,这也不是拿自然界的现象映射人类社会,然后说什么:

你看!人就得自私!否则活不下去!

不是这样的。你作为一个人,在今天这样的社会里,完全可以放心地无私下去。2.自然选择什么是“自然选择”呢?我们可以试着把整个自然界,想象成是一个“开口大、出口小”的漏斗。生物在繁衍过程中的基因突变,会提供大量的、存在差异化特征的生物个体。而这些生物会像“倒水”一样,被快速地倒进漏斗那个大的开口处。那很显然,有些水能流进小出口,而有些就会掉地上。那些顺利流进去的,我们就可以说它是“被选择”了。那个小小的出口,就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筛选的究竟是什么呢?自然选择做筛选时,是以“什么”作为单位的呢?我们把“自然选择”“拟人化”一下:“自然选择”作为决定生物的生死存亡、把握生物进化的方向的“把关人”,它在决定“手起刀落”还是“高抬贵手”的时候,眼睛盯着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呢?这个问题...估计就连达尔文自己都没想明白。在《物种起源》里,他大部分时间都默认:

自然选择的单位,是“生物个体”。这其实很好理解,也很符合直觉,毕竟“生物个体”是生命现象最天然的存在单元(类似数学里的自然数)。而且,不管是“可遗传变异”也好,“生存竞争”也好,本来就发生在“生物个体”这个层次上。

但是,这世上还有一些像蜜蜂或蚂蚁这样的“社会性昆虫”存在啊!而当达尔文面对它们时,就有点动摇了。毕竟,如果自然选择的单位是“生物个体”,那么像工蜂、工蚁这样“彻底失去繁殖能力的个体”就不应该存在才对啊!这时候,达尔文又不自觉的靠近了另一种解释。他又觉得,自然选择的单位,可能是“生物群体”:只要群体能兴旺发达,那么个体的利益是可以牺牲的。然而,本书作者道金斯上来第一句话就是:

错了!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来说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自然选择眼里盯着的,是基因!那么,道金斯,何出此言呢?3.只能是基因如果自然选择的单位不一定是“生物个体”,那么潘多拉的盒子就算是打开了,因为在“个体”和“群体”之外,这个问题可以继续拓展下去——向上看:个体之上有群体,群体之上有物种,物种之上还有生态系统;向下看:个体之下还有细胞,细胞之下还有基因。那么,自然选择有没有可能也发生在这些层面上呢?对此,道金斯的逻辑是这样的:

个体组成群体,群体组成物种,物种组成属,属组成科,科组成目,目组成纲,纲组成门,门组成界,是一层套一层的。

试想一下:狮子和羚羊,它俩虽然是不同的物种,但都是“哺乳纲”,那么狮子为什么就不能为了“哺乳纲的利益”不再去杀羚羊呢?为了延续哺乳纲的生存,狮子应该去捕食鸟类和爬行动物才对啊!照这么类推下去,狮子、爬行动物、鸟类,也都是“脊索动物门”啊!那么为了“脊索动物”这一门的生物永远生存下去,又该怎么办呢?狮子是不是应该下海捕章鱼吃呢?可是章鱼,往上推,那也和狮子一样是“动物界”那所有动物,是不是应该都变成“素食主义者”呢?你看,往上推,是没有意义的。你只能往下走。我们可以粗糙的把人的身体理解成几个“生殖细胞的容器”,身体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保证这几个精子、卵子顺利诞生和存活,直到找到另一半,孕育下一代。而这些生殖细胞,又可以进一步理解成它们内部的“遗传物质”,也就是“人类基因组DNA”的载体和容器。而它们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保证这一套遗传物质在子孙后代体内传递和扩增下去。于是道金斯就说:

你看,根据这个理解,生物个体其实就是“基因的载体”,是基因为了实现自己的生存繁殖而开发出来的工具而已。那既然如此,自然选择的单位当然就是基因,也只能是基因!它真正在意和筛选的,是看哪些基因能开发出帮助自己繁殖的载体和容器——也就是说,只要基因成功实现了复制,那么自然选择,并不在意个体。

很多人听到这,就会把这个概念理解成基因和生物个体的“对立”,但不是这样的!就像前面说的,“自私的基因”这个提法,确实有问题。因为不管用哪个定义来衡量,基因都并不自私。举个例子:比如我今天突变出了某种生存优势,那么从“我”的角度去看,我的生存概率提高了;而从“基因”的角度去看,它未来能传播自己的拷贝的概率也提高了。于是我顺利活到了成年,产下了一个后代,那么我得到了“孩子”,基因也完成了“拷贝”。也就是说:我和基因,获得的好处是一样的。换言之,我今天说

“看,我创造了自己的一个后代”,

和我的基因说

“看,我传播了自己的一份拷贝”,

这完全就是一个意思。既然基因和个体的利益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完全一致的,那我们就没理由指控基因是自私的了。只有当“基因的利益”和“个体的利益”不一致,或者起冲突了——比如我就想生1个孩子,基因却复制了份,这时候,我们才可以说“这个基因很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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